凡2015年12月31日(含31日)之前取得的《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》,应在2016年4月1日前申报年检并年检通过,如逾期未申报或年检不合格的企业,许可证将自年检结束日起失效。望广大客户及时联系客服申报ICP证年检工作。
如上图所示,每年度年检通过应在证书最后的年检页盖有年检合格章。